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案例回顾
近日,奎文一网民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不实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经公安机关查证,该信息系谣言。目前,虚构事实扰乱了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已被奎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
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加强辨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